2026 年 09 月 10 日 ・流程與手續

居留、定居、歸化:三件常被混為一談的事

「什麼時候可以拿身分證?」 這是最常被問的一句話,而它其實跨了三個不同的階段。

把三者分清楚,很多疑惑會自動解開。

三個階段各是什麼

一、居留

入境後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,取得合法在台居住的身分。 這是第一階段,也是後面所有事情的基礎。

重點:取得居留身分之後,依《就業服務法》, 與在我國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的外籍配偶, 受聘僱工作不須另外申請工作許可

二、定居

在符合一定的居留年限與居住條件之後,可以申請定居, 定居後才辦理戶籍登記、取得國民身分證。 主管機關同樣是移民署。

這一階段的年限、居住天數計算方式會隨法規調整, 本站不列具體數字,請直接查移民署的最新規定。

三、歸化

定居與歸化是兩件不同的事,這是最常混淆的地方。

定居處理的是「能不能在台灣設籍」, 歸化處理的是「要不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」, 主管機關是內政部戶政司,條件與程序另有規定。

三個常見的誤解

誤解一:「要等拿到身分證才能工作」

不對,而且這個誤傳害人白等好幾年。 如前所述,取得居留身分之後就可以受聘僱工作, 雇主也不需要為她辦外籍勞工的聘僱許可。

誤解二:「居留年限就是連續住滿幾年」

沒那麼單純。出境天數會影響居留期間的計算方式, 不同的申請類別、不同的出境情形,算法可能不一樣。 如果中間需要長時間回國,出發前先確認會不會影響年限計算, 不要事後才發現要重新起算。

誤解三:「婚姻結束就一定要離開」

不一定。法規對於婚姻關係結束後的居留有特別規定, 包含有未成年子女、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形。 這一塊的規定較細,遇到時請直接洽移民署, 或尋求各縣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的協助。

健保與其他

健保在取得居留證後依健保署規定辦理, 子女的國籍與就學另有規定。這些都不隨「有沒有身分證」而定, 而是各自有各自的條件。

以上三階段的年限、條件與程序都可能修法調整, 請以內政部移民署與戶政司的最新公告為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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