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準備哪些文件?先把清單列出來,再回推順序
「要準備哪些文件」聽起來是最基本的問題,但它其實是整條流程裡最關鍵的一步—— 因為文件之間有效期與相依關係,清單沒列完就開始辦, 八成會在中途重來。
先理解:文件分成四類
一、身分類
護照、身分證明、出生證明。用來確認「你們是誰」。 這一類通常效期最長或沒有效期,可以最早準備。
二、婚姻狀況類
單身證明、無婚姻紀錄證明、離婚證明(若有前段婚姻)。 用來確認「你們現在可以結婚」。
這一類的效期最短,所以要最後辦。 它是整份清單的時間軸原點——其他文件都要在它有效的期間內湊齊。
三、健康類
指定項目的健康檢查證明。項目與指定醫院由主管機關公告, 不是隨便一家醫院的體檢報告都算。有效期同樣要注意。
四、經濟與居所類
視申請類別可能需要財力或居所證明。這一類的要求變動較大, 一定要以送件當下的規定為準。
清單要怎麼列
拿一張表,每一份文件填五個欄位:
- 誰要辦——我方還是對方
- 哪個機關核發——查詢與補辦時要用
- 有效期多久——查不到就直接問核發機關,不要用網路上的說法
- 要不要翻譯——中文以外的一律要,而翻譯本身通常也要驗證
- 要經過哪幾層認證——當地公證、駐外館處驗證、回台複驗
填完之後,把效期最短的排到最後辦,往前推算每一份的取得時間。 做法詳見流程與手續裡關於文件效期的那一篇。
三個最常被漏掉的東西
- 翻譯件的驗證。多數人以為翻譯只是找翻譯社, 但翻譯件本身通常也需要經過程序才會被採認。
- 影本與電子檔。每一份文件在送出前都先留一份, 補件時可以省下一整輪。
- 姓名寫法要統一。從第一份文件就以護照上的拼寫為準, 之後每一份都照抄,包括空格與大小寫。
為什麼值得先花這一個下午
文件辦錯的代價不是重辦一份,是重跑一輪—— 而每一輪都包含當地機關的排隊時間、駐外館處的作業時間, 以及可能的一趟機票。
各文件的名稱、應備項目與效期會隨政策調整, 請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、內政部移民署、各地戶政事務所 與對方國家核發機關的最新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