費用怎麼算
「娶一個要多少錢」是最多人一開始就想知道的事, 但直接回答一個數字對你沒有幫助 —— 因為那個數字裡混著三種性質完全不同的錢, 而其中一種在法律上根本不能收。
這一頁不報價。我們把錢會流向哪裡拆開,讓你拿到任何一份報價單時, 自己就能判斷哪幾筆合理、哪幾筆有問題。
一、跨國婚姻的支出分成三類
第一類:政府規費
簽證費、文件驗證費、戶政事務所與移民署的各項申請費。 這一類的特徵是金額由主管機關公告,誰去辦都一樣, 而且收據上蓋的是機關的章。
任何人都不能在這一類上面「打折」或「加價」。 看到有人說「規費我幫你談便宜一點」,那不是能力,是話術。 實際費率請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、內政部移民署與各地戶政事務所的公告為準。
第二類:第三方成本
翻譯、公證認證、健康檢查、機票、當地交通與住宿。 這一類收錢的是翻譯社、醫院、航空公司、旅宿業者,不是媒合單位。
金額浮動很大,取決於要飛幾趟、停留幾天、辦幾份文件、什麼季節出發。 這也是為什麼「總價」這種東西不存在 —— 同樣的流程,有人一趟辦完,有人來回三趟。
第三類:服務費
付給協助處理文件與流程的人。這一類是三類裡唯一有法律爭議的, 分界很清楚:這筆錢對應的必須是一項具體的行政工作。
- 對應「文件翻譯」「認證代辦」「隨行口譯」「流程諮詢」——合法
- 對應「介紹對象」「安排相親」「促成婚姻」——違法
判斷方式不是看金額大小,是看這筆錢買到的是工作還是結果。
二、為什麼合法管道不會有「包到好」的套裝價
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第 58 條規定,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、 不得為營業項目、不得散布或刊登媒合廣告。 違反者依同法第 76 條可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, 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
所以「付一筆錢幫你娶到」的方案,本身就是違法的商品。 一份合法的收費,錢跟著行政工作走 —— 文件辦完就是辦完,不會因為後來沒成而退費,也不會因為成了而加價。
這一點反過來就是最好用的判斷工具: 凡是報價跟「有沒有娶到」綁在一起的,都是違法的方案。
三、拿到報價單,逐筆這樣看
- 把每一筆歸到三類裡。歸不進去的那幾筆,就是要問清楚的。
- 看名目寫的是工作還是結果。「文件驗證代辦」是工作,「配對服務」是結果。
- 問政府規費的部分收據長什麼樣。規費應該有機關收據,不會併在服務費裡。
- 問沒辦成怎麼算。合法的答案是「已經做完的工作照收,沒做的不收」; 如果對方說「沒成全退」或「成了再付尾款」,那正是第 58 條禁止的期約報酬。
- 問第三方成本是實報實銷還是包在裡面。機票與住宿包在總價裡, 就等於你無法查證那部分的真實支出。
四、幾句聽起來很體貼、實際上違法的話
- 「成功才付尾款」——把報酬跟結果綁在一起,第 58 條第 1 款。
- 「保證娶得到,不成退費」——同上,而且沒有人能保證面談結果。
- 「入會費/會員年費」——買的是「進入女會員資料庫」,第 58 條第 3 款。
- 「專案 A、專案 B」——套裝方案的定價對象就是媒合本身。
看到這些不是代表對方服務比較好,是代表對方在違法。 一個連公開違法都不在意的單位,還有什麼是你不知道的。
五、真正的成本大頭,通常不在報價單上
多數人低估的是時間與往返次數。 文件效期錯開要重辦一輪、面談沒過要補件再送、 某一份文件在當地卡住,整條流程就往後推。
所以與其比較誰的報價便宜,不如先把流程順序與文件效期弄清楚 —— 少繞一趟遠路,省下的比任何折扣都多。 這部分請看來台完整流程。